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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立法:“超速行驶”为刑事犯罪

1999-06-14 来源:生活时报  我有话说

法国国民议会近日通过一项政府提交的有关防止恶性交通事故的法案。根据这项立法,超速行驶被视为犯罪,最重可判3个月的坐牢监禁。这项立法被认为是迄今为止欧洲国家对交通事故责任者最严厉的惩罚。

根据过去的立法,超速行驶属于违章行为,一旦被警方发现则视情节严重程度最高处以1万法郎和吊销驾照3年的处罚。根据新的立法,如果一名司机在一年内两次超过规定时速50公里/小时(即市内行驶达到100公里/小时、公路行驶达到140公里/小时和高速公路行驶达到180公里/小时)则被视为与酗酒驾驶造成伤亡和交通事故后畏罪潜逃同类的刑事犯罪,须送交轻罪法庭进行审理,最高可判处3个月监禁和2.5万法郎罚款。

法国政府是针对造成严重交通事故日益增加的情况下提交这项法案的。据统计,去年法国全国共有8500人在交通事故中丧生,16.8万人受伤。调查分析表明,超速行驶是造成恶性交通事故最主要的潜在因素。随着汽车工业技术的改善,汽车行驶速度不断提高。60年代,只有10%的汽车速度能够达到150公里/小时,而80年代73%的汽车达到这个标准,目前这个比例已经达到96%。这就为汽车驾驶者超速行驶提供了条件。为了制止超速行驶,确保行车安全,法国政府决定把城市内行车最高时速定为50公里、公路最高时速为90公里、高速公路最高时速为130公里。为了制止超速行驶,警方还在一些高速公路安装了雷达监视仪器,但是威慑作用并不大。因此,法国政府决定加强打击力度,把没有发生交通事故的超速行驶也作为一种刑事犯罪来加以打击,以发挥强大的威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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